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档案规章制度汇编
首页-档案法规
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档案管理办法
档案实体分类类目代码编号
各类档案立卷和归档流程
各类档案工作规范
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范围
人物档案收集范围和办法
珍贵图书资料,档案,纪念品管理暂行办法
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方法和质量要求
档案查阅利用办法
档案统计制度
档案工作保密制度
档案库房管理制度
档案馆基本职责
档案岗位工作职责

人物档案收集的范围和办法

建立人物档案有利于反映我校的历史面貌,尊重知识,尊重人才,继承和发展科学文化成果,维护学校和个人的学术历史地位。为此,经学校同意对部分人员建立个人业绩档案(简称人物档案)。

. 收集内容:

1. 生平、传记;

2.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材料;

3. 专著、译著、正式出版的教材、参考书、重要讲义;

4. 论文、重要报告、回忆录;

5. 笔记、手稿;

6. 照片、底片;

7. 录音、录像、影片;

8. 书信、电报;

9. 报刊、杂志和专家、学者的报道和评价;

10. 奖状、奖章、证章、证书、聘书、任命书、委托书、委任状;

11. 已故人员的遗嘱、悼词、唁函、唁电等。

. 收集范围:

1. 副高专业技术职务:仅收集职称申报材料及有关申报表、评定表;

2. 正高专业技术职务:除职称申报材料外,恳请其主动捐赠、寄存有关个人社会活动的实物及材料;

3. 博导、正副校职及省级以上劳动模范,对国家和学校做出贡献的人员,校内外有特殊影响的人员:在以上收集范围的基础上,按照建立名人全宗的要求(按收集内容收集)建立人物档案。

. 收集办法:

1. 移交:凡属归档范围的,应向档案馆移交;

2. 捐赠:不属归档范围的,自愿赠给学校的,予以接收归档;

3. 寄存:对某些珍贵实物、原件,本人需要保留所有权的,采取寄存办法。

Copyright: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档案馆 Tel: 029-870821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