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二.
整理毕业生档案应注意的问题
1. 毕业生登记表上的“学校组织意见栏”应盖学院公章,“学校政审栏”应盖学院党委公章。
2.
毕业生档案投递地址要求:投递的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,地址要详细(包括省、市、县、区、街道、门牌号等),最为重要的是:接收档案的单位必须是与当地机要局已建立机要交寄关系的单位,否则档案将无法投寄到接收单位(用人单位)。
3. 发往北京的毕业生档案如果接收单位是私营企业的,要把接收档案的单位名称写清楚,并且把学生的联系电话注明。
4. 分装材料时应注意不要张冠李戴。
三. 毕业生档案在学生离校后三日内交送学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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